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数据>数据服务>海洋>公报公告>国家海洋局公告
为贯彻落实《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和《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的要求,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各部门、各地区强制性标准和标准计划项目的整合精简结论。《海洋仪器基本环境试验方法》等12项海洋强制性行业标准废止,自2017年3月8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海洋强制性标准废止清单
国家海洋局
2017年3月7日